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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保密制度有哪些?③
巴彦淖尔市投资促进中心
    http://www.bynrtczx.org.cn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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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该怎么做?

  保密法第35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保密审查的原则。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应当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制,正确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做到该保守的秘密坚决守住,该公开的信息安全公开。

  保密审查的内容。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依法确需公开的信息,应当进行脱密处理,无法脱密处理的,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保密审查的程序。机关、单位拟公开的信息,应当由承办部门提出具体意见,经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机构审查后,报本机关、本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审批。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公开。机关、单位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机关、单位要加强对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信息的监管,健全保密自查机制,定期从制度建设、工作落实、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组织自查。公开信息有期限要求的,到期后及时撤回;公开信息没有期限要求的,要定期组织清理。

  2.新修订保密法增加了数据保密管理的内容,具体有哪些规定?

  保密法第36条规定,开展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安全保密防控机制,采取安全保密防控措施,防范数据汇聚、关联引发的泄密风险。

  机关、单位应当对汇聚、关联后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数据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3.保密法中关于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有什么要求?

  保密法第38条规定,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涉密会议、活动应当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涉密会议、活动各方的保密管理职责。

  4.新修订保密法关于涉密人员管理是怎么规定的?

  保密法第43~47条都是关于涉密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其中第43条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具备胜任涉密岗位的工作能力和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承担保密责任。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因保密原因合法权益受到影响和限制的涉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或者补偿。

  (来源:市国家保密局)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